“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在众多“送别”诗中,高适的这首《别董大》可谓举重若轻。尤其那句“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雄壮豪迈,堪与王勃“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情境相媲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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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有人会认为是高适这首诗带火了董大,实则不然,因为在高适写这首诗的时候,董大远比高适要更负盛名。准确点说,高适是董大的忠实粉丝。
董大原名董庭兰,乃一名琴师,因为在家族排行老大,所以也被称为“董大”。董大在音乐上的天赋极高,擅长弹奏七弦琴和筚篥,师承著名的“沈家声”和“祝家声”。据说当时爱好乐曲的宰相房琯自从听了他的曲子后,便日夜思之,于是天天找上门听琴。这样跑来跑去也不是办法,后来房琯干脆把董大招到自己府里当门客,吃穿住行全部包下,还给发工资。
入驻宰相府后,董大靠着绝妙的琴技声名鹊起。可好景不长,后因房琯受牵连被贬,宰相府的人全部遣散,董大也随之流落江湖。
就在董大流浪到睢阳时,遇到好友高适。那时的高适,虽胸怀大志,却不得志,四十多岁了还是一事无成。但不管如何,故友重逢,自然要畅饮一番,聊诉衷肠。
两人推杯问盏,酒足饭饱,到了该买单的时候,高适提出赋诗一首为董大送别,于是就有了这首《别董大》。
其实,大多数人只会背诵这首诗的上半部分,因为下半部分被后人分剥成了《别董大·其二》:“六翮飘飖私自怜,一离京洛十余年。丈夫贫贱应未足,今日相逢无酒钱。”用现在的话来讲,大概的意思就是说自己如同四处飘摇的鸟儿一样,居无定所,离开京师一晃便是十几年。没有人情愿贫苦潦倒一辈子,但今日一聚,我竟然还真掏不出吃饭的酒钱。
读完这下半部分,感慨之余,我们会发现,这竟是高适的一首直白的“蹭饭”诗,且蹭得心安理得。
此诗一成,董庭兰被高适的坦诚感动,借着酒气手一挥,大气地吼道:“好兄弟尽管放心,这顿饭我买单!”
当然,这只是一个打趣,在唐朝中前期,游侠风盛行,尤其是文人,他们可以为了求官而不惜降低尊严,但是对钱财却有着比较坦荡的价值观,能为了朋友挥金如土。从另一方面讲,这也是盛世的一种客观体现,许多有才有识之士不贪慕钱财,只想着经邦济世,让国与家变得更好。
也许有人会嘲笑高适吝啬,耍小心思,可你有没有想过?面对远道而来的朋友,高适没有打肿脸充胖子,而是将自己的潦倒境遇全盘托出,这是一种坦诚。因为他知道,在真正的朋友面前,给不起一顿酒饭钱,不是一件丢人的事情。
更何况相比高适来说,当时的董大的确不缺钱,随便弹一首曲子都值千金,毕竟他可曾是宰相府中的座上宾。不说当时在宰相府存了点钱,以他当时的名声,扛着琴过来随便一抚,一些喜爱琴乐之人自然会慷慨解囊。
所以说,《别董大》表面上看是一首依依不舍、鼓励友人的送别诗,实质上还是一首“蹭饭”诗。
我们可以从诗中读出,高适对朋友的情是真诚的,是毫无保留的,他能坦然自己穷,心安理得蹭饭,以心换心,正所谓君子之交。
世界上同样穷困潦倒、怀才不遇的人多的是,但是,像高适这般能在茫茫人海中遇到一个愿意被他蹭饭的友人,又何尝不是一种幸运? 文/马庆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