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三国演义》的朋友大概都听过孟达这个名字,历史上的他一生中先后三次反叛,经历堪称传奇!
诸葛亮第一次北伐前夕,屯兵在东三郡的魏将孟达,就凭借地利之便暗中与诸葛亮、孙权等人频繁勾连。而对蜀汉而言,孟达与东三郡本不需要诸葛亮费劲争取。因为孟达本身就是刘备入蜀的元勋功臣,而东三郡也曾为刘备集团所拥有。既然如此,孟达此时又为何会为曹魏效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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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达叛逃,与刘备的养子刘封有着直接关系。刘封与孟达共同驻守东三郡地区,但两人的关系很差。二人背后,本就是两个不同的地域集团。刘封仗着自己是刘备的养子,经常欺凌孟达,并夺其鼓吹。后一件事,即孟达叛逃的导火索。鼓吹被夺后,孟达又惊又怒,携部曲投降曹魏,并引魏将夏侯尚、徐晃来攻东三郡。申氏兄弟见状,也倒戈降魏,独木难支的刘封最终败退而走。或许,此时的他并没有意识到,鼓吹对于一员武将的重要性。那么,“鼓吹”到底是什么呢?
鼓吹的重要意义在于天子的赏赐
“鼓吹”之名始见于汉代,但它的起源却莫衷一是。据《宋书·乐志一》记载:“鼓吹,盖短箫铙哥。蔡邕曰:‘军乐也,黄帝岐伯所作,以扬德建武,劝士讽敌也。’《周官》曰:‘师有功则恺乐。’”据此,有学者认为鼓吹起源于中国本土,是上古时期军乐的一种流变。但也有学者认为,鼓吹非中原旧有之声调,而是出自“夷乐”或“北狄乐”。不论哪种说法,至迟在西汉初期,鼓吹就从边军进入宫廷,为皇家所垄断。汉武帝时,鼓吹作为宫廷音乐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为天子出行的仪仗队;而在贵族宴饮中,也经常能见到它。当然,随着使用场合的不同,鼓吹的配置也会进行相应更改,或增删乐器种类,或调整仪仗队的规模。
除此之外,鼓吹的另一重要用途,就是作为天子的赏赐。被赐予鼓吹的对象可分为两类:一是赐给番邦外属,对其笼络。汉武帝时期,“南越七郡,皆给鼓吹”。三国时,鲜卑大人泄归泥率众降魏,被魏明帝曹叡加封为归义王,赐幢麾、曲盖、鼓吹等信物,可谓荣宠加身。二是将鼓吹赐给亲信或有功之臣。周瑜初投孙策,后者大喜曰:“周公瑾英俊异才,与孤有总角之好,骨肉之分。”于是给兵二千人、骑五十匹,又赐鼓吹,“赠赐莫与为比”。另外,鼓吹有时也用于贵族大臣的丧葬之礼。据《三国志·庞德传》注引王隐《蜀记》记载:“钟会平蜀,前后鼓吹,迎德尸丧还葬邺,冢中身首如生。”钟会曾用鼓吹迎庞德尸首回邺城安葬,这一说法曾遭到史学家裴松之的反驳,他认为庞德战死樊城,尸首不应当在蜀地。不过,使用鼓吹为大臣送葬这一现象,在当时应是很常见的。
既然鼓吹是天子、主公所赐,那它自然代表着武将的个人荣誉。孟达迎刘备入蜀有功,被赐予鼓吹再正常不过。刘备定成都后,以孟达为宜都太守,屯兵秭归。秭归扼守荆州入蜀的咽喉要道,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孟达能镇守此地,足见刘备对他的信任。然而,自从前往东三郡后,他便处处受刘封排挤,就连主公赏赐的鼓吹也被夺走。如此一来,孟达自然惊怒交加。随着孟达的叛变,东三郡重入曹魏。刘封此举,不仅让自身走上了绝路,也令诸葛亮《隆中对》中“跨有荆、益”战略构想的实现变得困难重重,可谓间接改变了蜀汉国运。
天子信物成为武将的荣誉象征
皇帝、主公的赐予,本质是皇权特许,所以天子信物能成为武将的荣誉象征。在两汉三国时代,还有一些天子信物拥有类似职能;更有甚者,可代天子行事,临时掌握生杀大权。
泄归泥受封归义王时,不仅被赐下鼓吹,还有曲盖与幢麾。所谓“曲盖”, 形似“伞状”,装饰华丽,也用于仪仗队中,早在战国时,它就是将帅的标志之一。汉代时“有军号者赐其一”,仍被军中诸将使用。吴五凤二年(255),东吴名将留赞随军出征,半路发病。后遇魏军追击,留赞自知不敌,便解下象征身份的曲盖、印绶,将其交给侄子后,自己却以身殉国。
幢,是一种圆桶状的旗帜,可号令三军。在古代,幢一般被视作吉祥和胜利的象征。故而被天子寄予厚望的武将,都会被赐下幢,以示荣宠。麾,即主将用来指挥的旌旗,后引申为将帅本人;因为主帅的部将一般也有资格站在帅旗之下,因此也被称作主帅的“麾下”。通过曲盖与麾的位置,可以轻松找到主帅,关羽斩颜良时,便多亏它们的指引。
与之相比,假节拥有的权柄更高。所谓“假”,唐颜师古释为“权以给之,不常与”,说明它是临时性质的持节。“节”,即节杖,是一根七八尺左右的竹杖,顶端装饰有旄牛尾。尽管材料普通,但节毕竟是天子赐予,象征着国家与天子的威严。西汉时,苏武被匈奴扣押,仍持节牧羊,以示忠贞;汉末太傅马日磾被袁术夺走“节杖”后,不堪其辱,乃忧愤而死。需要指出的是,汉末虽常见“假节”之名,但因为乱世动荡,持节往往常置,故不再是临时性质。在正式场合,“假节”也被称“持节”或“使持节”。
假节时又被授予黄钺者,称“假节钺”,拥有更大权柄。曹休攻皖城时,孙权任陆逊为大都督,为最高军事统帅,可假黄钺。诸葛亮北伐时,后主刘禅也亲赐黄钺,“付之以专命之权”。而在曹魏,除了权倾一时的曹操、司马懿等人,有资格假节钺者,就只有负责各战区军事的都督了,如夏侯尚、曹休、满宠等人。在特殊场合下,“棨戟(即涂油漆的木戟)”也能发挥出“斧钺”的职能。又按《后汉书·舆服志》:“千石以下至三百石,县长二人,皆带剑,持棨戟为前列。”在更多时候,棨戟仍用于仪仗队中,用来彰显官员的排场和荣誉。及至唐代,许多高门世族还有在门口立戟的习惯。如王勃《滕王阁序》中便有“都督阎公之雅望,棨戟遥临”之语。
总之,天子信物意义非凡,对臣子而言,这份个人荣誉也需要他们维护。孟达失鼓吹,惊怒而反;夷陵之战后,蜀大将黄权投降曹魏,并主动向曹丕献出印绶、棨戟、幢麾、牙门等信物,就表示归降、顺服之意了。
文/瀛洲海客(文史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