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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降低交易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为企业减负纾困。按照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精神,2023年2月,陕西省榆林市开展了第三轮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清零”行动,多措并举,全面开展清退工作,为助企纾困增添了新的活力。

全面核查,台账管理。成立专班,落实专人,认真梳理了2019—2022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的沉淀资金,逐一核实未退投标保证金的项目名称、代理公司、投标企业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建立登记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加大宣传,积极推进。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榆林市中介机构服务平台发布了《关于清退沉淀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及明细台账。2月11日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暨业务培训会议上做了具体安排,落实专人逐一进行了电话通知。截至3月底,沉淀的投标保证金全部清退,共计退还资金729.1万元,涉及企业32家。

形成机制,动态管理。建立投标保证金定期清理核查机制,动态督促清退工作,按照《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负面清单》,对逾期未清退投标保证金的中介机构进行约谈、通报、扣分等处罚。同时,继续完善信用承诺代替投标保证金制度,全面推行保函(保险)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提升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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