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唯品会与原员工吴某某的劳动纠纷二审判决书引发关注。近期,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唯品会需支付吴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18万元。此前,唯品会指称吴某某收受供应商南极人4杯星巴克咖啡、2盒口罩,并借账号给外人购买员工折扣产品等,违反该企业管理红线,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支付赔偿,一审败诉后唯品会上诉。

南都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吴某某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品会)上诉提及吴某某的违规行为包括:2019年10月,吴某某收受供应商南极人员星巴克下午茶4杯;2020年2月20日,吴某某私下向供应商南极人杜某某购买口罩两盒;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期间,吴某某将本人绑定公司OA账号的内购账号外借给公司外的人员(同时也是唯品会供应商员工),用于购买唯品会提供给公司员工的内部高折扣福利商品。

唯品会上诉指出,以上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唯品会管理红线》多个条款。吴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唯品会的规章制度,也违背了员工基本职业道德和职业操作,应当受到管理制度及法律规定的负面评价及惩戒。唯品会认为,“一审判决及仲裁均认定吴某某存在唯品会诉请的行为及事实,但一审却以未超出正常的人情往来范围,虽然有不妥,未达到严重之程度等主观作出自由裁量,存在不当”,遂提起上诉。

吴某某在二审中则表示希望维持原判。吴某某辩称,其仅在不知情下接受过一次星巴克下午茶,共3杯,价值为112元。根据唯品会相关规定,收受礼品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职工可以在礼物不对作出客观公平的商业决定构成妨害的前提下接受礼物,仅当礼物价值高于200元时才必须立即交给公司资产保护部门。

此外,吴某某辩称向供应商购买口罩的行为,已就口罩支付相应对价,并非收取他人礼品,其的行为是正常的商业往来,该行为属于其和他人的私人来往,与唯品会无任何关系。而她将私人账户借他人使用不构成泄露公司秘密。

二审法院指出,本案双方争议焦点为唯品会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的定性问题。该院认为,吴某某饮用客户快递送来的咖啡,疫情期间由客户代购两盒20片口罩,并未超出正常的人情往来范围,不应被认定为违反了唯品会的规章制度。

二审法院认为,吴某某将账号从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间借外部人员购买内购产品,不足以认定吴某某由此泄露了唯品会的涉密信息。吴某某将其内部账号出借至公司外部人员使用,致使外部人员享受到唯品会内部员工才能享受到的优惠和福利,某种程度上确实造成唯品会一定的损失,但吴某某上述行为虽然不妥,尚不至于被定义为“品行不端”、“严重违反《员工手册》基本行为道德规范”等。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维持原判,判决唯品会需支付吴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18万元。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采写:南都记者 余毅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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