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2月15日,演员刘诗施(刘诗诗)与广州市天河区爱来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案号为(2020)京0491民初28850号,原告为刘诗施,被告为广州市天河区爱来医疗美容门诊部。

判决书显示,原告刘诗施称,2020年4月,其得知被告爱来医疗美容公司在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中发布了标题为《刘诗诗吴奇隆领证变漂亮就是嫁得好!》等3篇商业宣传文章,擅自使用原告刘诗施肖像图片19张并附有“这时候就需要用玻尿酸或自体脂肪丰额头啦”“长按指纹即可关注,有惊喜哦,戳下面”等宣传文字及联系方式等商业宣传信息。被告爱来医疗美容公司此行为具有明显的业务导向和商业属,涉嫌严重侵犯原告的肖像权。同时,被告爱来医疗美容公司使用“如果诗诗整容了,那么她最有可能做的项目就是吸脂瘦脸和磨骨瘦脸...看看诗诗原本方方的下颌角一下子就没了,很有可能是接受过这项手术”等文字描述,暗指刘诗施曾接受过相关整形项目,导致其良好的公众形象毁于一旦,侵犯刘诗施名誉权。

最终,本案裁判结果为:被告爱来医疗美容公司向原告刘诗施书面致歉,并赔偿原告刘诗施经济损失25000元等。

天眼查司法解析显示,广州市天河区爱来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涉及多起肖像权、名誉权纠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的法律诉讼,其中起诉人员包括演员杨颖(Angelababy)、黄晓明、范冰冰、歌手杨淇涵、演员毛俊杰等人。2018年至2020年间,该公司曾因任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等事由被天河区卫生健康局、天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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