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港媒,周星驰遭前女友于文凤追讨逾7000万元投资佣金一案,11月25日在高等法院续审,近半百媒体在法院门外等候,不过星爷避过媒体没从正门进去。

于文凤证词中指得到星爷信任并获交托工作是基于忠诚度和能力,因为星爷认为她能帮到自己。不过星爷就指于文凤喜欢帮他工作,如果不喜欢不会逼她,他说于文凤在电影和地产方面都没经验,是她自己想做。星爷说她愿意学习而且是他女朋友,所以希望她能学习,还有她很勤奋,当时也相信她的忠诚度,否认因为对方英语程度高。

于文凤证词指星爷有要求她辞去全职工作为星爷做事,但星爷不同意。大律师指星爷和于文凤公司的承办商合约中写明每月支付于文凤二万元,星爷指不记得由谁提出,但相信是双方同意,不知每月二万元少于于文凤在联交所的收入。

日前,周星驰遭前女友于文凤追讨约7000万港元的豪宅及基金投资分成。原告于文凤在本案的诉求,涉及2002至2010年间周星驰投资山顶豪宅“天比高”、大埔“比华利山”3个单位与5个车位、以及投资基金的获利。于文凤指当年没签定合约,但双方曾有口头协议,让她从周的投资获利中抽取10%分成。但周星驰指出,虽说过会把投资利润分给于,但那只是恋爱中的情话,并非建立法律关系的承诺,而且周星驰一向投资有道,投资经验较于更丰富。

于文凤是香港建设“前熊谷组”家族于镜波的小女儿,早先是周星驰的影迷,后来逐渐成为他的好友,两人更曾被媒体多次拍到亲密同游的照片。两人拍拖13年,至2010年3月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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